记者日前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在赤坭镇三和庄中学对一起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李某等5人被判处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之前,李某的女友婷婷与王某的女友芳芳(均化名),为归还一个皮包的事发生口角。于是,李某和王某为替各自的女友保全面子,便相约决斗,从而导致李某及参与决斗的同伙受审。
替女友出气约人决斗
李某因他的女友婷婷和王某(另处理)发生口角,便纠集李某某等人到一烧烤档,与王某带来的一伙人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拉。双方离开后,王某与李某又电话约好到一加油站决斗。于是,李某某又纠集人分乘五辆摩托车,并携带着枪支、水果刀等前往加油站斗殴。当他们行至一学校门口,正好与王某带领的数名男子相遇,双方遂展开打斗。其间,有人被霰弹枪打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持械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中,李某系首要分子,其他人为积极参加者。法院根据各位罪犯在案中所起的作用和认罪态度,分别判处李某等5人徒刑。
仅因一个皮包起纷争
有如此决斗竟因起一个皮包。原来,李某的女友婷婷与王某的女友芳芳,曾是比较要好的朋友。之前,婷婷借了芳芳的一个皮包用。一天,芳芳用王某的手机跟婷婷联系,表明想要回自己的皮包。但婷婷说,因为没有摩托车,她无法去还包。见到这样的回答,王某就打去电话说:“你不拿皮包来,借你的100元钱就不还给你。”见状,婷婷对王某说:“你不要那么串”。王某说:“我就是那么串”。接着,王某、李某召集人展开了所谓的决斗。
3人轻伤主审法官惋惜
“为给各自的女友挣面子,一个皮包就引发大规模的恶性决斗,实在有点不可思议。我感到惋惜。”据主审法官介绍,这个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极坏,参与斗殴的双方均使用了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并造成3人轻伤。5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是陈某,2003年,他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2006年刑满释放。其他4名被告只有20岁出头。
另有法官说,昨天三和庄中学有600多名学生现场听了判决。此前,他们发现该校部分学生守法观念较差,偶尔还打架斗殴,影响了正常教学工作。宣判大会结束后师生表示,把被告押来学校现场宣判,使他们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