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明明立着“道路施工、车辆绕行”的提示牌,但过往车辆总视而不见地硬闯。路面“公交专用车道”的黄色标记设置醒目,却不时可见私家车不自觉地溜进专用车道图方便……这些违法行为目前在大街小巷仍不时可见。记者昨日从市交管局获悉,为加强城区道路交管工作,为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成都交警充分发挥“流动电子警察”的功效,昨日开始将12种违法行为列入严管范围。
在清江东路浣花北路路口,虽然中医药大学这里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规定实施已久,交管部门还在路口醒目位置设置了多个提示标志,仍有大量私家车司机图方便,络绎不绝地违法闯入禁区。
记者随后跟随交警来到路口一辆流动电子警察车上,民警正在通过现场抓拍的方式对违法车辆进行记录。10时10分,一辆白色大众轿车(川A9G25×)由二环路方向沿清江东路驶来,靠近清江东路浣花北路路口时,虽然协管员的小红旗一直在对着该车挥舞,路口的禁行提示牌也就在路旁,但该车还是大模大样地闯入了禁行区域。流动电子警察车的抓拍装置立即启动,“嚓嚓嚓”地定格了3张该车的违法照片。
据悉,全市目前共有流动电子警察车近百辆,流动电子警察车的执法对象扩容后,几乎可对城区内所有主要路口路段形成有效覆盖,一旦有车辆想趁路口或路段没有交警而交通违法时,流动电子警察车辆即可对其形成有效监控。
以下为本次流动电子警察车辆执法对象新增添的12种违法行为:
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3.机动车逆向行驶;
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6.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7.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
9.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1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1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12.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