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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被迫与人结婚
编辑:游戏人文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2008-5-7 阅读次数: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文字 〖

     1906年夏天,鲁迅回国去了一趟,这是母亲叫他回去结婚。  关于这次婚事的情况,我们知道得极少,只知道是以不幸始,以不幸终。新娘朱安(1878—1947),山阴(今并入绍兴)人,比鲁迅大三岁。这门亲事,据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阿长的结局二》中说,还同教鲁迅读过《鉴略》的叔祖父周兆蓝的夫人有一点关系:
  仁房的兆蓝,字玉田,蓝太太即是他的夫人,母家丁家弄朱姓,大儿子小名曰谦,字伯,谦少奶奶的母家姓赵,是观音桥的大族,到那时却早已败落了。她因为和鲁老太太很要好,所以便来给鲁迅做媒,要把蓝太太的内侄孙女许给他。
  朱安像《鲁迅的故家·仁房的大概》中又说:“戊戌以后,伯扌为夫人为得慰问鲁老太太丧儿之痛,时相过从。”这里说的“丧儿之痛”,是指1898年12月20日鲁迅的四弟椿寿夭折。大约就是在这“时相过从”的慰问中间,她给鲁迅说媒的。周作人1899年5月19日(夏历四月初五)日记:“晴。晨同朱筱云兄、伯扌为叔、衡延叔、利冰兄下舟,往夹塘看戏(平安吉庆),半夜大雨。”又5月21日日记:“晴。归家。小云兄别去。”小云兄即朱筱云,朱安的兄弟。他同周家的人一同坐船去看戏,如同亲戚一般走往,大约这时两家已经决定联姻了。
  这时,周家的家境是已经败落下来了:祖父还关在杭州府狱中,父亲死了,田产卖了,鲁迅自己也无意于功名,到南京去进了人们很看不起的什么水师学堂。他转眼就是二十岁的人了,母亲越来越为他的婚事操心。这时,鲁老太太完全无法预料到她的家将是一个显赫的家族,她的三个儿子都会成材,或是大作家,或是大官。可是,眼前现实的家境,却太令她沮丧了。在那个强调门当户对的时代,她这门第实在不好在选择儿媳妇的时候有太多的挑剔。朱安的娘家愿意结这门亲事,是亲上做亲,门第应该说是相当的吧。也许比正在败落下去的周家还要稍稍强一点,是闺女身材容貌年龄命相这些方面有所欠缺才愿意屈就的吧。
  关于鲁迅和朱安的婚事,周冠五在他的《我的杂忆》一文中说到一点他所知道的情况。周冠五(1887—1970),名凤纪,字冠五,笔名观鱼,小名曰朝。他是仁房义支藕琴叔祖的儿子,从小在陕西生长,于1901年才随父母回到绍兴老家来。鲁迅兄弟按辈份叫他朝叔叔,实在比自己还小几岁。他的《我的杂忆》一文中说:
  鲁母知道我和鲁迅在通信,就叫我写信劝他,我写信后得到鲁迅回信,他说: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两个条件:一要放足,二要进学堂。安姑娘思想很古板,回答脚已放不大了,妇女读书不太好,进学堂更不愿意。后来把这情况又告诉鲁迅,结果鲁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应了,说几时结婚几时到,于是定局结婚。定了日子,鲁迅果然从日本回国,母亲很诧异,又是高兴又是怀疑,就叫我和鸣山两人当行郎,他穿套袍挂,跪拜非常听话。《鲁迅家庭家庭和当年绍兴民俗·鲁迅堂叔周冠五回忆鲁迅全编》(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245页)
  由此可以知道,母亲给他定亲的事,是通知了在外求学的他本人的,鲁迅也没有作过不同意的表示。
  这时,鲁迅正在南京求学。母亲给他定亲的事想来是通知了他本人的,并没有任何理由要瞒着他嘛。看来鲁迅也没有作过不同意的表示。
  在清朝末年,未婚男女在直接交往中自主选择配偶的事,在上流社会中是几乎没有的。当时的婚姻,几乎都是靠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决定。鲁迅看到,在这种婚姻制度下结成的配偶,并不都是怨偶。碰巧两人个性相投,相处融洽的也是有的。即使谈不上融洽,但双方都多少迁就一点,容忍一点,也就可以和睦相处下去。那时几乎多数的家庭都是这个情况,这使他觉得接受母亲的安排也可以吧。
  等到鲁迅1906年回国结婚,突然面对这一位二十八岁的新娘,他大失所望了。连原来想的最低限度勉强可以接受的标准也达不到。这婚姻在它开始的第一天就已经预告了后来的变化和结局。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家里的改变》中回忆说:

总之鲁迅的结婚仪式是怎么样的,我不在场,故完全不清楚,想必一切都照旧式的吧。头上没有辫子,怎么戴得红缨大帽,想当然只好戴上一条假辫吧?我到家的时候,鲁迅已是光头着大衫,也不好再打听他当时的情形了。“新人”是丁家弄的朱宅,乃是本家叔祖母玉田夫人的同族,由玉田的儿媳伯夫人做媒成功的。伯夫人乃出于观音桥赵氏,也是绍兴的大族,人极漂亮能干,有王熙凤之风,平素和鲁老太太也顶讲得来,可是这一件事却做的十分不高明。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这些情形,姑媳不会得不晓得,却是成心欺骗,这是很对不起人的。本来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容易上媒婆的当;这回并不是平常的媒婆,却上了本家极要好的妯娌的当,可以算是意外的事了。

  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也谈到过这婚事:

  朱夫人是旧式的女子,结婚系出于太夫人的主张,因而“瑟琴异趣”。鲁迅曾对我说过:“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在鲁迅几十年的日记中,只有一处记到朱安的事。那是1914年11月26日:“下午得妇来书,二十二日从丁家弄朱宅发,颇谬。”这封她从娘家寄给在北京的丈夫的信,不知道写了些什么。从鲁迅所作的“颇谬”的评语中,可以猜测到这一对夫妻之间的关系来。

  后来,鲁迅参加《新青年》杂志的工作了,一天他在来稿中看到一首题目叫《爱情》的新诗,诗的作者这样说起自己的婚姻生活:

  ……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

  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鲁迅看着这稿子,好像每一个字说的都是他自己一样,触着了他心底深处的隐痛。他被感动了。于是在《新青年》上发表《随感录四十》,评论这诗说:“诗的好歹,意思的深浅,姑且勿论;但我说,这是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

  在这篇《随感录》中,鲁迅表示了他对于这种“无爱情婚姻”的意见。有些话,我们几乎可以看作是他对自己这不幸的婚事的态度的表白:

  但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做一世牺牲,是万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干净,声音究竟醒而且真。

  在那时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如果丈夫提出要终止这婚姻关系,叫做“休妻”,那就意味着妻子有了某种重大的过失,于她是很有损名誉的事情。鲁迅虽然不爱朱安,但是如果提出离婚,就会给她很大伤害。他知道,她也是旧习惯的牺牲者,是不幸的人。因而决心“陪着做一世牺牲”。这里,人们可以看到鲁迅的道德面貌。

  这一不幸的婚姻折磨了他二十年。他的学生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中讲了这样一个细节,那时鲁迅已经在教育部做官,已经在大学任教了:

  一天我听周老太太说,鲁迅先生的裤子还是三十年前留学时代的,已经补过多少回,她实在看不过去了,所以叫周太太做了一条棉裤,等鲁迅先生上衙门的时候,偷偷地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能换上,万不料竟被他扔出来了。老太太认为我的话有时还能邀老师的信任,所以让我劝劝他。

  鲁迅先生给我的答话都是不平庸的:“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面着想的。岂但我不穿棉裤而已,你看我的棉被,也是多少年没有换的老棉花,我不愿意换。你再看我的铺板,我从来不愿意换藤绷或棕绷,我也从来不愿意换厚褥子。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被生活所累了。”这是的确的,……他虽然处在家庭中,过的生活却完全是一个独身者。

  这里,鲁迅直率地说出了“独身的生活”。这一点也立刻得到了在近处观察了的孙伏园的认同。这大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个婚姻、这个家庭的有名无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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