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要求,我省除经发酵的酸奶和使用添加剂的乳饮料外的牛奶提价和调价需申报和备案。而调价备案纯牛奶的具体范围则由各市 (州)、县(区、市)物价局确定。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牛奶生产、经营企业的提价申请和调价备案报告的审核工作,对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报告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告知企业补充完整;对确因生产成本增加和进价变动需调整价格的,要审核其提价水平的合理性,引导申报企业合理调整价格,规范其价格行为;对非成本或进价增加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则要劝告企业撤回提价申请或恢复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