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昨日公布了对成都、自贡、内江等6个地区市场上120个批次的散装食用植物油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率达 百分之51.6。目前省工商局正组织对不合格商品经销企业进行查处。抽检结果显示,有39个批次掺混现象严重,13个批次酸值不合格,12个批次溶剂残留量超标,9个批次色泽不合格,2个批次过氧化值不合格。据了解,溶剂残留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它们能在人体内积累,可能对人体神经和造血系统造成损害。酸值(价)是反映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指标,酸价高,说明油质已发生严重的水解酸败。
部分不合格品名单
青白江红旗油厂 菜籽油(生产日期 2007.07) 掺混
成都市振喜油业有限公司 菜籽油 (进货日期2007.07.29) 加热试验
四川省德阳中立粮油有限公司 菜籽油(生产日期2007.07.22) 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