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要求,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从四川省环保厅处获悉,四川省环保厅正在制定《四川省城市空气质量评价办法》,力争从10月起,每月公布25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依据《四川省城市空气质量评价办法》,将以“综合指数”形式反映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对25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参加排名的25个省控城市分别是:成都、绵阳、德阳、眉山等21个城市,以及都江堰、峨眉山、江油、阆中等4个县级市。
同时,“国十条”要求,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