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从优质服务、规范管理、旅游安全、生态保护、行业监督等五大方面对四川的景区管理作出相应规定。按照规定,四川各大重点景区将对旅游商品明码标价,确保无拉客宰客、围追兜售、强买强卖、坑蒙欺诈等行为;景区将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管理、文物管理、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宗教活动管理等制度并实行问责追究;将建立健全重大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建立紧急救援和医疗救助体系,做到安全检测覆盖无死角;将制定并执行资源保护规划和行动计划,建立环境保护体系,确保无破坏景区生态的行为发生。同时,省旅游协会景区分会每年将进行抽查,监督各景区的《公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