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异地重建,关键要看汶川震后地质灾害严重到了什么地步,而所有地质灾害有多少是可防可控的,这些显然需要通过大量的调研得出结论,而不是以记者或灾民的直观感受为依据。现在,建设部和中科院的专家观点迥异,以各自的调查为准,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汶川地质环境的进一步调查,以求获得更周详、更全面的数据,作为决策的依据。
此外,异地重建是否为更优选择,应对县城新址进行周密的科学论证,毕竟在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想觅一块各方面条件俱佳,尚未开发的土地来安置几万人,不是件容易的事。重建的代价和困难,新址有没有容纳几万人的生态容量,新址地质环境的安全性/有多高,新址能不能担负起地区交通、文化、经济的枢纽作用……这些必须要一一去做评估,最终将“异地重建”和“原址重建”的评估放在一起细细斟酌,判断出哪个方案更有利。
所谓民意,首先应当是理性/的。不难看到,在经历了一场大劫难后,生活在余震和地质灾害不断的环境下,灾民的心情往往恐慌,有人因此发出“迁到新疆也不再回去”的感慨,这种情况下,民意很大程度上存在失真。政府若要获得真实的民意,应当把有关的信息向灾民全面公开,对他们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让灾民对于汶川县城的安全状况有一个客观认识,而不是仅凭心理的感觉。如此,灾民才有能力去判断、选择,这样的民意才称得上理性/而真实的。
尊重民意不是说多数人的意见可以压倒少数人,越是少数人的意见其实越不可轻忽。当地调查700余人,结果只有18人同意原址重建,对此,我们不能得出这18人的意见就是错误的结论。18人之所以不愿意离开,其中必有可以体恤的原由,面对生他养他的故土,面对亲人埋骨的大地,依依难舍乃人之常情。所以,即使汶川需要异地重建,但这即使是少数人也不宜被强制离开故土,而应在汶川旧址上,尽最大能力为他们营造一个安身立命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