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场接连两次被放“诈弹”
东莞警方破案后查明是有人模仿电视剧情节敲诈3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文聪、易建成,通讯员张伟报道:为了尽快致富,年仅21岁的余某竟“突发奇想”———模仿电视剧的作案情节,接连两次以放“诈弹”的方式向商场敲诈300万元。
<--link-->“大新商业广场位于寮步镇人口密集的中心区大坣街,如果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寮步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在获悉警情后,立即指示启动《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求现场民警首先疏散商场人员,避免财产损失,五分钟后200余警力将大新商场及周边的交通全部管制,四周各主要路口警戒,3000余名市民迅速有序疏散,救护车、消防车、防暴车也到达现场待命。
东莞市公安局还派出防爆技术员携带搜爆犬、干扰仪等高科技设备支援,其后又派出大批警力对商场内外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排查。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搜索,警方并没有发现任何炸弹等爆炸物品,只是在商场的不同楼层的货架上发现了三张纸条,纸条上写着索要300万元现金,并要求汇入指定账号的内容。为此,民警初步判定此案可能是一宗通过谎称有炸弹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
模仿电视剧情节敲诈
到底是谁谎称有炸弹搞敲诈呢?为了抓到幕后黑手,公安机关迅速成立“7·3敲诈勒索案”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对大新商场情况较为熟悉,经过谨慎排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在该镇向西村一带活动。正当一名男性/犯罪嫌疑人一边在出租屋内看电视,一边催促商场负责人将300万元现金汇入自己账号时,刑警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一举将其擒获。民警还在犯罪嫌疑人的出租屋搜查发现一本笔记本、三本存折、一张银行卡和一张大新商场的会员卡。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余某交代说自己是四川省南充市人,暂住在寮步镇向西村益力公寓一出租房,是个采购业务员。为了尽快致富,一举成为百万富翁,他模仿电视剧《益颜大盗》的作案情节敲诈勒索。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