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6月11*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修改内容:
一、增加4.4条,即:
由(N31°14′57.2″, E101°0′41.6″),(N29°13′41.8″, E103°8′8.8″),(N32°52′24.3″, E107°40′44.4″)和(N34°43′15.5″, E105°22′59.7″)四点坐标圈定的四边形地区(以下称“修改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修改为新值。修改区域内新值使用要求如下:
a) 修改区域内原规定值废止,修改区域外采用原规定值;
b) 修改区域图件比例尺为1:100万,不得放大使用;
c) 修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应按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
二、附录A后增加“注”,即:
注:修改区域内修改为新值,单独成图为《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见图A2),比例尺为1:100万。
三、附录B后增加“注”,即:
注:修改区域内修改为新值,单独成图为《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见图B2),比例尺为1:100万。
图A2《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1:100万)
图B2《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1: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