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因离婚引起的“空床费”纠纷案昨在彭州法院公开审理
核心提示
“我们感情早已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我为你独守两年空房,要离婚就得支付两万元‘空床费’!”家住彭州的董某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请法院解除他与尹某的婚姻关系。尹某则认为董某有了第三者,是导致他们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因此除索赔4万元补偿金外,还要求对方支付两万元“空床费”。成都首例因离婚引起的“空床费”纠纷案,昨日在彭州法院公开审理。法院是否支持“空床费”,引起法律人士的观点交锋。
案情回放
逼妻离婚 皆因第三者?
“看在孩子的面上,我们好好过日子吧。”尹某坚决不同意离婚。但尹某称,从2006年年初开始,董某很少回家。尹某调查发现,董某与罗某已在彭州市区租房同居。尹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因她无证据证明丈夫涉嫌重婚罪,警方只能对双方进行劝说。
去年6月5日,董某以感情破裂为名,诉请法院判决他与尹某离婚。法院鉴于两人曾感情深厚,判决两人不予离婚。拿到判决结果后,夫妻俩当庭对骂起来,董某还当着法官的面对尹某动粗,法官当即决定对其予以15日司法拘留。6个月后,董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昨日上午10时,彭州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庭上交锋
各执一词 夫妻相互诋毁
董某的代理律师也认为,索要“空床费”于法无据。夫妻在婚姻持续期间,法律并未规定一方必须与另一方一直保持同居关系。
“夫妻俩彼此有忠诚义务,有获得对方给予‘性/福’的权利和义务!”尹某的代理律师认为,由于董某长期夜不归家,未尽到丈夫义务,导致尹某两年来独守空房。鉴于两人婚姻恶化是董某有外遇的过错行为导致的,因此,董某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理应为尹某独守空房行为埋单。
尹某也当庭辩称,她与董某有过“空床费”口头约定,董某承诺每月付她1000元“空床费”。自己独居了两年,提出两万元“空床费”并不多,但尹某无法出示“空床费”的约定证据。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谁也不肯相让,说到激动处,还不时相互诋毁。参与旁听的两方亲友团也怒目相向,不时反唇相讥。中午12:20,法官决定休庭后择日判决。
观点交锋
酌情支持VS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