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10月连续两月回落后,我市上月居民消费价格
五升三降 食品类价格波动最大
“除了衣着类、交通和
附:各类商品价格同比指数分别为:
①食品类价格指数120.9;(全国为118.2%)
②烟酒及用品类价格指数101.4;(全国为101.8%)
③衣着类价格指数99.3;(全国为98.6)
④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指数102.5;(全国为101.9%)
⑤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指数101.7;(全国为103.1%)
⑥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指数97.6;(全国为98.6)
⑦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指数99.4;(全国为99.5)
⑧居住类价格指数104.5。(全国为106.0%)
(说明:以去年同月价格指数为100,上月价格指数超过100代表上涨,低于100代表下降。)
再次回升 11月同比涨幅达7.5%
“近段时期,我市物价总体的走势很大程度上都受到食品价格的左右。”成都调查队有关专家称,上月我市CPI比去年同期上涨7.5%,比10月份6.8%的涨幅回升了0.7%,也是继今年9月、10月连续两月回落后再次回升。而其价格涨幅回升主要是受食品类价格持续攀高所致,若剔除食品价格对CPI总指数的影响,上月我市非食品价格指数为100.9,其中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为101.9,工业品价格指数为100.2。据悉,由于食品在消费支出的构成中占据很大的比例,在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时,其权重也在30%以上。在食品类价格大幅度上涨下,上月因食品类价格上涨,影响到我市CPI总指数上涨6.6%。而食品类价格上涨,主要是受食用油、猪肉、面粉、部分蔬菜等消费品价格上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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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大类消费品价格走势来看,我市跟全国保持一致,均为“五升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