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家:食品安全犯罪限用缓刑将成长期规定
据央视《新闻1+1》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当判死刑的一定判死刑。相关人士称,这个通知并非突然行动。另有专家分析称,该通知并未划定时限,是一个长期规定。
法学会专家称严厉通知非突然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冯玉军介绍,这其实不是一个突然的行为,从2008年发生三鹿婴儿奶粉事件以后,在2009年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到今天连续三年,一浪高过一浪,这是全方位地营造或者构建食品安全的一个新的标志性/事件。
冯玉军说,食品安全犯罪和一般的经济性/犯罪还不可同日而语,危害的是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健康权,这些权是所有人权当中最可宝贵的,最可珍惜的,也是第一位的,它不应该比照经济性/犯罪,跟经济性/犯罪有本质区别。
法学会专家称严厉通知非突然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冯玉军介绍,这其实不是一个突然的行为,从2008年发生三鹿婴儿奶粉事件以后,在2009年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到今天连续三年,一浪高过一浪,这是全方位地营造或者构建食品安全的一个新的标志性/事件。
冯玉军说,食品安全犯罪和一般的经济性/犯罪还不可同日而语,危害的是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健康权,这些权是所有人权当中最可宝贵的,最可珍惜的,也是第一位的,它不应该比照经济性/犯罪,跟经济性/犯罪有本质区别。